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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North Face創辦人湯普金斯:賣掉公司,前往神秘之地

The North Face創辦人湯普金斯:賣掉公司,前往神秘之地

翁道格‧湯普金斯是自然保育界的傳奇人物,也是成功的企業家,創辦戶外活動用品品牌「北面」(The North Face)身價達數億美元。但有天,他卻賣掉了在公司的所有股份,往南飛到6400哩之外的巴塔哥尼亞高原,為荒野美景發起一場前所未有的環保運動⋯⋯。

巴塔哥尼亞的帕里托・莫列諾冰川。(圖/Wikimedia Commons

【編輯前言】翁道格‧湯普金斯是自然保育界的傳奇人物,也是成功的企業家,創辦戶外活動用品品牌「北面」(The North Face)身價達數億美元。但有天,他卻賣掉了在公司的所有股份,往南飛到6千4百哩之外的巴塔哥尼亞高原,為荒野美景發起一場前所未有的環保運動⋯⋯。(註:文章標題和文內段標經VERSE編輯、改寫,部分段落經刪減。)

我實在很難說明為何我會跳上車子開1萬6千哩去爬某一座山。我從來沒有仔細想過我的動機是什麼,也從來不曾好好坐下來分析自己為什麼要這麼做。我想如果我這麼做了,自己可能會被嚇到。——湯普金斯

和喬伊納德碰面後,過了幾個星期,湯普金斯便帶著賣掉「北面」後所剩的錢離開了舊金山。那是1968年7月的事。他把兩架寶萊克斯(Bolex)的16毫米攝影機、登山家布魯爾送給他的12捲膠卷、一堆備用輪胎、登山繩、滑雪板和潛水服,放進他那輛1956年的福特 Econoline 廂型車後就出發了。離家外出對他來說乃是稀鬆平常的事,卻讓他的妻子蘇西心裡很不舒服,因為當時她不僅已經懷有九個月的身孕,還要照顧兩歲大的女兒昆西,並打理她剛開設的「平凡女孩」服飾公司。然而,他們的次女桑瑪(Summer)才剛出生,湯普金斯就離家了。

他們的一個朋友說道:「他給了蘇西一些錢,告訴她:『妳已經和妳的朋友蒂斯討論了很久,想推出自己製作的服飾。這裡有一點錢,妳就拿去試試看吧!這樣我不在的時候妳至少會有一些好玩的事情可做。』這基本上就是一樁交易,只是為了要讓他覺得自己並沒有棄她們母子於不顧。」

參與此行的還包括湯普金斯住在斯闊谷時認識的朋友(也是登山夥伴)弗羅瑞斯。弗羅瑞斯是玻利維亞人,會說西班牙文,負責擔任此行的攝影師。他和湯普金斯都熱愛爬山,兩人關係深厚。「登山時,你的性命就交付在你的同伴手裡。萬一出了什麼差錯,比方說你不小心掉下去了,他手裡的那根繩索可以救你一命。」弗羅瑞斯表示。「因為彼此極度信任,交情自然深厚。」

The North Face創辦人湯普金斯。(圖/遠流出版)

後來,他們兩人便開車到范杜拉市和喬伊納德以及里查.狄克.多爾沃思(Richard “Dick” Dorworth)會合。多爾沃思身材魁梧、肌肉發達,酷愛閱讀,常寫日記,是全球最厲害的高山滑雪選手之一,曾經和奧運冠軍讓─克洛德.基利(Jean-Claude Killy)同場比賽,六年前甚至在競速滑雪項目上創下時速106哩的世界紀錄。另一個成員克里斯.鐘斯(Chris Jones)當時正在南美洲攀登安第斯山脈中幾座最難爬的山峰。他將在中途與他們會合,但地點尚未決定。

四人抵達洛杉磯後,就把鬍鬚和鬢角都剪掉了。這是因為墨西哥的部隊如果看到四個儀容整潔的外國佬開著一輛裝滿露營設備的廂型車,比較不會把他們抓去關起來。除此之外,他們也立誓:不抽大麻、不嗑藥、不服食LSD迷幻藥。

喬伊納德親自設計並打造了幾個車內架,用來放置他們的登山繩、野營爐、滑雪板和冬天的衣物,並且把他們的衝浪板綁在車頂上。然後他們就展開了長達數月的旅程,朝著他們只在照片上看過的神祕之地「巴塔哥尼亞」進軍了。他們要去攀登那些險峻的山峰,到無人去過的海域衝浪,並在冒煙的雪火山上滑雪。

巴塔哥尼亞主要位於阿根廷境內,小部分屬於智利。圖為該區域內的城市烏蘇懷亞,被認為是世界最南端的城市。(圖/Wikimedia Commons

1968年的夏天,美國陷入了一場引發社會分歧的文化戰爭。在湯普金斯等人出發前的三個月(1968年4月),詹姆斯.厄爾.雷(James Earl Ray)在曼非斯市(Memphis)暗殺了黑人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恩(Martin Luther King Jr.),引發了接二連三的暴亂,導致數十人死亡,也使美國人民的心靈蒙上了陰影。6月時,極富個人魅力的前總檢察長羅伯特.甘迺迪(Robert F. Kennedy)在洛杉磯慶祝他在加州民主黨總統初選的勝利時,又遭一位名叫索罕.索罕(Sirhan Sirhan)的男子槍殺。

他原本已經準備要繼承他的哥哥約翰.甘迺迪(John F. Kennedy)的衣缽,美國人民對他也寄予厚望,沒想到卻像他的兄長一樣被刺殺身亡。相較於當時美國國內那種瘋狂、混亂的氛圍,菲茨羅伊峰顯得平靜安詳,但他們要開車沿著汎美公路(Pan-American Highway)往南行駛1萬6千哩才能抵達,而且路上有好幾個部分都是供牛隻行走的道路,此外這個區域的地圖往往都只有西班牙文,上面稀稀落落地標示著幾條道路,偶爾才能看到顯示加油站或馬雅、印加遺跡的符號。

他們四人當中兩個坐前座,兩個坐後座。車裡的錄放音機連續24小時都播放著「感恩的死者」、「傑佛森飛船」、拜亞狄倫的歌曲。為了讓夜裡輪班開車的人不致打瞌睡,車上還安裝了一台有揚聲器的 Nagra 卡座。

泛美公路北起阿拉斯加,南至火地島,全長約4萬8千公里,是貫穿整個美洲大陸的公路系統。(圖/Wikimedia Commons

城市裡的上膛聲

進入墨西哥境內後,他們便開車到一座位於太平洋海岸的漁村聖布拉斯(San Blas)。弗羅瑞斯在那裡的沙丘上拍攝湯普金斯和喬伊納德並肩衝浪的情景,但他只是模仿《無盡的夏天》所用的手法,拍得平淡無奇,了無新意。湯普金斯指責他,並且把他當成臨時演員一般差遣。喬伊納德和多爾沃思勸湯普金斯不要這樣,因為以後還有數千哩長、多達幾百座的海灘可拍,但湯普金斯有過動的傾向,很難放鬆。當時,多爾沃思在日記中寫道:「他彷彿需要動個不停,才能證明自己還活著。」

到了墨西哥市後,湯普金斯找了一家照相館把最初的幾捲膠卷洗出來,並打算把這些十六毫米的母帶寄回加州,這樣萬一發生了什麼事故,那些母帶還是能夠保存下來。然而,他拿到沖好的膠卷時,才發現所有的鏡頭看起來都搖搖晃晃,彷彿攝影機在震動一般,沒有一個畫面是清晰的。於是,這一整捲影片都沒用了,其中包括他們離開洛杉磯時的開場鏡頭、越過邊境進入墨西哥的提華納市(Tijuana),以及在聖布拉斯衝浪的畫面。弗羅瑞斯打開攝影機檢查,發現裡面的一塊壓板無法把膠卷固定在導軌上。他們重新設定後便朝著下一站中美洲出發了。

他們開車經過了一座座村莊,每一座村莊都有自己的露天市場。湯普金斯愛上了當地的街頭小吃,他雖然只會說幾句簡單的西班牙語,卻常去市場裡逛,欣賞那琳琅滿目的手工編織布料、陶器和金屬藝品等等,以了解當地的手工藝文化。

提華納市是 墨西哥人口第二多的城市,也是北美著名的旅遊城市之一。(圖/Wikimedia Commons

那繁忙的市容、豔麗的街景以及具有異國風情的辛辣食物,在在都令湯普金斯著迷。此外,那裡的水果極多,彷彿不要錢似的,一個鳳梨只賣一美分。由於夜以繼日地趕路,他們的行程比預定的進度超前。在他們四人當中,多爾沃思很喜歡在晚上開車,而且似乎永遠不累,因此喬伊納德私下裡不禁猜想,他是否為了保持清醒而偷偷地服用微量的LSD

由於車子前面的大燈不太亮,弗羅瑞斯的視力也逐漸惡化,因此晚上讓他開車是一件很危險的事。事實上,即便是在白天,他的駕駛技術也很爛,因此他們只有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會讓他開車。至於湯普金斯,他的車速過快,經常一踩油門,就讓其他幾人的頭撞到車頂,招致罵聲連連。這時,他就會咕噥著說:「我們得趕路呀!」聽起來冷漠、傲慢,彷彿根本不在意其他人的感受。

在瓜地馬拉時,湯普金斯去算了一次命。算命師的小房間裡有三個木製的鳥籠,每一個鳥籠裡都有一小堆捲好的籤文,放在一小張有如捲軸的紙上。湯普金斯付了錢之後,算命師便對他的鳥兒吹了一聲口哨,要牠隨意抽取一張籤詩送過來。湯普金斯在弗羅瑞斯的鏡頭下打開那張籤詩時,不禁嚇了一跳,因為上面寫著:「你的家人正在找你。」

有一天凌晨,他們在瓜地馬拉安提瓜市(Antigua)外面的山上遭到了伏擊。當時天色未明,正躺在車子旁邊的地上睡覺的湯普金斯突然被子彈上膛的聲音吵醒。「我睡覺前已經把睡袋拉到我的頭上,只有眼睛露出來。」他後來寫道。「我睜開一隻眼睛,想瞧瞧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卻看到一個十幾歲的士兵正用自動步槍對著我們,並且用西班牙語朝著我們大喊。他說話時,槍尖不住地抖動。」

弗羅瑞斯是他們四人當中唯一能用西班牙語溝通的人。他舉起雙手,和那個年輕的士兵短暫交談,這才知道他們正在尋找前一晚被他們射傷後逃逸的一名叛軍。士兵命令他們各自離開睡袋,以檢查他們身上是否有子彈所造成的傷口。弗羅瑞斯告訴他,他們是利用假期前來探險的旅客,並指著他們那藍色的加州車牌,以證明他所言不虛。他們向那士兵保證:如果看到什麼可疑的情況,一定會向他報告。士兵走後,他們便立刻拔營,並收拾行裝,趕緊上路。「他的眼神殺氣騰騰。」多爾沃思在他的日誌中描寫當時的情景。「我敢說他曾經動過射殺我們的念頭。」

拉安提瓜市是瓜地馬拉的著名古城,於1979年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圖/Wikimedia Commons

「不要回頭看」

四人一路幾乎馬不停蹄地開著車,終於抵達了巴拿馬,但卻發現前面已經無路可通。這是因為汎美公路全程從阿拉斯加到火地群島(Tierra del Fuego)都可以通行,唯獨這個被稱為「達連隘口」(Darien Gap)的路段例外。此區由於熱帶疾病盛行、沼澤遍佈、日日暴雨,再加上政治紛擾、缺乏陸路交通等因素,已經荒無人煙。

他們要如何通過這個長達80哩的路段呢?後來,他們決定訂一艘船把他們連人帶車載到哥倫比亞的布埃納文圖拉市(Buenaventura),但那艘船遲遲沒有出現,於是他們又只好花錢請一艘西班牙的貨輪,將他們載到位於哥倫比亞的加勒比海海岸的卡塔赫納市(Cartagena)。但這樣一來,他們就得多開一千哩路的車,而且當時哥倫比亞的內戰已經開打了。

抵達卡塔赫納市後,他們擔心遭游擊隊或政府軍伏擊,便直奔厄瓜多,但不久之後,喬伊納德的皮箱就被偷了,而他們的文件都裝在裡面。更慘的是,他們已經拍攝完的八捲膠卷也在那只皮箱裡。抵達祕魯後,湯普金斯不禁憂心忡忡,因為他們的行程雖然沒有耽擱,但已經拍好的影片中可用的片段卻很少。這樣一來,這部電影可能就無法完成了。此外,在祕魯時,他們的汽車玻璃被小偷砸破,車裡的登山設備以及所剩無幾的現金也被偷走。為了支付油錢,他們只好把衝浪板賣掉。在祕魯接了那位剛剛登上安第斯山脈的幾座高峰的英國攀岩高手鐘斯之後,他們便離開了。

進入智利後,湯普金斯和多爾沃思不禁鬆了一口氣,因為他們之前曾經在智利接受滑雪訓練,知道這個面積狹長、形狀有如義大利麵的國家是一個管理良善的民主共和國,所有事務都比較上軌道,也很少發生暴力事件。

哥倫比亞的卡塔赫納市擁有動人的自然景點和獨特歷史,圖為拉波帕山,能欣賞到整座城市的景色。(圖/Wikimedia Commons

智利北部的阿他加馬沙漠(Atacama Desert)是地球上最乾燥的生態體系之一,曾經有一百多年沒有下過雨的紀錄,白天氣溫高達華氏一百多度(約攝氏37.8度),夜裡則極其寒冷。但由於空氣中幾乎沒有水分,這裡有著全世界最晴朗的天空以及繁星點點的燦爛夜空。

四百年前,在利馬(Lima)的印加帝國統治者曾經派人穿越整座沙漠,前往帝國的南疆(位於現今的智利中部)傳遞訊息。但湯普金斯等人懷疑他們那輛愈來愈容故障的福特 Econoline 廂型車,是否能夠像當年的印加人一般順利通過這座長達七百哩的無人沙漠。車子的六個汽缸中,只有三個能夠點火,車後保險桿上的「鮑伯.狄倫」貼紙已經嚴重褪色,以致看不太出上面所寫的「不要回頭看」的字樣。儘管喬伊納德不時為車子的引擎上油,並修理它、對它百般照顧,但它顯然已經快要不行了。

抵達智利北部的城市伊基克(Iquique)後,他們為了一睹鯨魚洄游到近海的景象,便在岸邊一座高聳的懸崖上露營。當晚,湯普金斯睡著後,突然感覺車子開始往前移動。「車子不知怎地就脫檔了,並朝著那幾個睡在地上的傢伙移動。他們眼看就要被推下懸崖,粉身碎骨。」他後來在文中寫道。「於是,我就趕緊跳到車上,把手伸到駕駛座下面的車底板,按住煞車,總算及時把它煞住了。」

由於高海拔、空氣乾燥,阿他加馬沙漠被認為是地球上天文觀測的最佳地點——事實上全球有40%的天文觀測儀都集中於智利。(圖/Wikimedia Commons

走過大火留下的幽靈

兩天後,他們把車子開到了聖地牙哥。一到那裡,喬伊納德便把車子的整個引擎拆解下來,並開始拜訪當地的車床廠。在嘗試了幾次之後,他終於找到一個願意幫他在汽缸本體上鑽洞的廠家。之後的那一個星期,他就充分揮發他在機械方面的長才,把那具八十五匹馬力的引擎清理乾淨並重新組裝。當他和湯普金斯在工作時,鐘斯、弗羅瑞斯和多爾沃思就去逛當地的跳蚤市場,購買繩索和登山用品,品嚐當地的冰淇淋,並觀看街頭的示威遊行。

離開聖地牙哥往南行駛的路上,他們經過了一個滿是泥濘的路段,上面的淤泥足足有六呎深,顏色就像「巧克力」一樣(這是當地人的說法),車子走在上面不勝滑溜,於是他們的車速就降到了每小時20哩,而且要把車子推出汙泥時,簡直比換輪胎還費力。夜晚時,他們便在附近的密林中野營,並大聲朗讀著凱魯亞克所寫的《在路上》(On the Road)以及特里.索澤恩(Terry Southern)的短篇小說集《紅土大麻和其他口味》(Red-Dirt Marijuana and Other Tastes)。

「智利的鄉間真是令人讚嘆。」多爾沃思在他的日誌中寫道。「那裡的風光使人想起美國的俄勒岡州、華盛頓州和加拿大的卑詩省,但又有一種我不曾見過的風情,顯得原始而孤寂。那裡的所有圖案和各種深深淺淺的綠色都顯得和諧一致,彷彿打從洪荒以來一直不曾改變。」

亞伊馬火山是智利最大、最活躍的火山之一。(圖/Wikimedia Commons

但不到一天的車程,沿途的風景就從原本的鬱鬱蔥蔥、綠意盎然,逐漸變成一片灰撲撲、滿目瘡痍的景象,因為那裡的移民為了養牛和興建農場,把原本濃密的森林都砍掉了。從路旁林立的樹樁以及被鋸到僅及肩膀高的那些樹木,可以看出很久以前這裡曾經發生一場森林大火。如今,地上躺著成千上萬棵倒木,彷彿整座森林都被暴風所摧毀。對飛過此區上空的飛行員來說,這幕景象就像一個巨人把成千上萬根火柴棒灑在地上一般。這些木材有一部分會被當地農民拿回去當柴燒,但許多地區還是有一大片尚未倒地的樹木殘骸。據多爾沃思推測,那些應該都是「另一個時代的一場大火」所留下的幽靈。

到了聖地牙哥南邊數百哩之處,他們便前往亞伊馬火山(Volcano Llaima),打算先爬到那高達1萬250呎的火山口,然後再從那長達數千呎的側坡滑下來。該處的積雪很厚,看起來似乎很適合滑雪,但因為火山口不斷冒出有毒的煙霧,他們是否能夠成功登頂仍是個疑問。儘管如此,他們還是帶著滑雪板、揹著特大號的滑雪背包、穿著繫帶的皮製雪靴,費力地朝著火山口前進。

書籍介紹

本文收錄自《狂野人生:The North Face創辦人搶救巴塔哥尼亞荒原的瘋狂點子
出版|遠流
作者|蕭寶森

本書的主人翁道格‧湯普金斯,是個如荒野般狂野、少有人知的自然保育界傳奇人物。他熱愛大自然與從事高風險的戶外活動,也是位成功的企業家。他所創辦的滑雪與戶外活動用品專賣品牌「北面」(The North Face),以及流行服飾品牌「Esprit」,都打破了傳統企業經營方式,成為全球首屈一指、且不斷顛覆世人觀點的企業。

然而,在49歲那年,達到資本主義巔峰、身價數億美元的他,忽然意識到自己登錯了山。於是他毅然決定賣掉他在公司的所有股份,往南飛到6400哩之外的巴塔哥尼亞高原,住在荒野美景中一間沒水沒電的簡陋棚屋,並從那裡開始發起一場又一場前所未有的環保運動。

這位低調卻強悍的自然守護者,以長達25年的時間與無人能敵的智慧與耐力,克服來自財團、政府、宗教界與地方人士的阻撓與挑戰,他為這個地球所奉獻的一切,少有人能匹敵。他精采而狂野的一生,終於透過本書呈現在世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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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蕭寶森 圖片/遠流出版提供、Wikimedia Commons 編輯/郭振宇 核稿/梁雯晶
文字/Jonathan Franklin 圖片/遠流出版提供、Wikimedia Commons 編輯/郭振宇 核稿/梁雯晶
文字/Jonathan Franklin 圖片/遠流出版提供、Wikimedia Commons 編輯/郭振宇 核稿/梁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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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 VOL. 22 新的一年,重新認識與定義自己VERSE VOL. 22 新的一年,重新認識與定義自己
  • 文字/Jonathan Franklin
  • 圖片/遠流出版提供、Wikimedia Commons
  • 編輯/郭振宇
  • 核稿/梁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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