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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拉專欄:「嘻哈就像是龍,懂的人知道龍是什麼,但沒人真的看過。」

迪拉專欄:「嘻哈就像是龍,懂的人知道龍是什麼,但沒人真的看過。」

迪拉,他是嘻哈音樂的重要推手,音樂廠牌「顏社KAO!INC.」主理人,愛嘻哈也愛美食,社群自介「下港人住在台北市,生一張嘴好吃好辯。」

Illustration by Melwell。

迪拉,他是嘻哈音樂的重要推手,音樂廠牌「顏社KAO!INC.」主理人,發行許多嘻哈饒舌史上的重要作品。愛嘻哈也愛美食,社群自介「下港人住在台北市,生一張嘴好吃好辯。」

寫《VIBES》專欄第三期的同時,我也卸下《⼤嘻哈時代2》節⽬裡評審的⾓⾊,但在實際⽣活裡, 我發覺這個⾓⾊才正開始⽽已。

以前迪拉胖這個⾓⾊是嘻哈老廠顏社的老闆(或者吉祥物?),僅有少數圈內⼈與樂迷會認識我,拜這節⽬驚⼈的破圈效應,我現在走在路上,點碗麵吃,去酒吧和朋友喝⼀杯,都會被熱情的節⽬觀眾喊出名來,不免合照寒暄⼀番,連我這樣不是藝⼈的⾓⾊都如此,不難想像選⼿們走出⾨會引起如何騷動。

⽽放下這個⼯作⼀陣⼦,我也才能花⼀點時間冷靜地跳出來,客觀地分析這檔節⽬的後座⼒為麼這麼⼤。

第⼀個原因就是這節⽬從頭到腳,從導演、評審、主持⼈、賽評、⾳樂總監、後期混⾳師,到花絮拍攝等等幾乎團隊百分之八十的⼯作⼈員,都彼此認識⼗年以上,也都是道道地地的嘻哈仔,所以我們從第⼀集開始,從來不需要做的事就是溝通:什麼是嘻哈,怎樣才嘻哈這件事。

《大嘻哈時代2》劇照。(圖片/大嘻哈時代2 提供)

從業將近⼆⼗年,我早已習慣接受媒體採訪時,要重複兩千遍說明嘻哈到底是什麼,嘻哈壓根兒不是什麼⽣活態度(我不知道這是哪個⽩癡發明的說法,難道搖滾/⺠謠/電⼦⾳樂就不是⼀種⽣活態度?),也無需拘泥於維基百科上⾯所謂嘻哈四⼤元素這種類似九⼆共識這款沒被任何嘻哈仔放在⼼上的刻板共識。

龍與蛇:一種嘻哈,各自表述

所以我們花在這個節⽬上的討論和⼼⾎,都是在同⼀個價值觀上,⽤有限預算和時間裡的最⾼標準,把嘻哈這條龍以⾼清無碼甚⾄4DX的⽅式呈現給觀眾看,你沒看過⼀個嘻哈選秀節⽬連賽評和導演都可以上場饒舌的吧?從畫⾯、成⾳、場景美學到呈現⼿法,我們求真善美激烈的爭辯,但我們從頭到尾沒有花過⼀秒鐘爭辯,這樣呈現夠不夠嘻哈?

回想這⼆⼗年來我花了多少唇舌和廣告商、頒獎典禮單位、合作歌曲的唱片公司、代⾔品牌、 電影電視導演,解釋為什麼他們的做法不對勁,拜託不要再給我磚牆、汽油桶、塗鴉、鐵絲網的過氣美學,拜託不要在我們⾯前yoyoyo,skrskrskr,然後不⽤被這些不懂的⼈⽩眼酸道:

「迪拉,你堅持的東⻄⼀般⼈聽不懂啦⋯⋯」

這種龍蛇不辨的曖昧與便宜⾏事,終於被《⼤嘻哈時代2》的團隊徹底碾碎了。

迪拉 Illustration/ONE.10 Society 簡士閎

⼀條斑斕的嘻哈五彩⾦龍穿破九霄扶搖直上,直達家家⼾⼾的電視頻幕,與⼈⼈⼿上的⼿機螢幕,這節⽬的受眾年齡層之廣、影響之深,讓我確信這下⼦⼤家⾒過真的龍了,我們這群熱⾎嘻哈仔打拼了⼀輩⼦,除了想把嘻哈⾳樂當作事業來做,就算錢賺夠了難免還有⼀件事掛在⼼上,就是掛著⽺頭賣狗⾁的⽣意,到最後總是⼼裡遺憾啊。

⽽且最棒的⼀件事,就是聽到路邊國中⽣也⾯紅耳⾚的爭論誰才是《⼤嘻哈時代2》真正的冠軍,甚⾄裡⾯誰才是真正的饒舌歌⼿。嘻哈就是這麼多元且不可名狀,你⼼裡的龍可能有三隻腳,他⼼裡的龍會從海裡走上來噴火,但你們都對也都錯,你們吵得越瘋魔,中的毒就越深, 毒發之後⼼裡已經容不下其他⾳樂了。

就像我們當年第⼀次愛上它⼀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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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VIBES》03封面故事「aMEI演唱會誕生全記錄」,更多關於張惠妹的故事請見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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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迪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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