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馬60】「最佳改編劇本」《關於我和鬼變成家人的那件事》裡的TOP和BOTTOM
上映至今,《關於我和鬼變成家人的那件事》票房已來到2.4億,在爆笑與感人的盛讚下,也有星星點點的聲音討論裡頭關於同志族群的「刻板印象」,有人說它平反刻板,有人則說它過於套路。作家陳栢青將以本片的TOP和BOTTOM(不是指體位)來討論,電影裡沒有被翻轉的刻板印象到底是什麼?或者,同志是如何變成鬼的?
上映至今,《關於我和鬼變成家人的那件事》票房已來到2.4億,在爆笑與感人的盛讚下,也有星星點點的聲音討論裡頭關於同志族群的「刻板印象」,有人說它平反刻板,有人則說它過於套路。作家陳栢青將以本片的TOP和BOTTOM(不是指體位)來討論,電影裡沒有被翻轉的刻板印象到底是什麼?或者,同志是如何變成鬼的?
從電影的TOP談起
對一個男同志觀眾而言,《關於我和鬼變成家人的那件事》(後續簡稱《鬼家人》)裡最有同志味道的部份,是在TOP——我是說開頭——健身房裡的一段誘引,不只建立場景或角色,荷爾蒙更是溢出螢幕:鐵塊和槓鈴掉落發出的鏗鏘聲、快歌當配樂、吊嘎和二頭肌上鼓脹的青筋。當一個人追逐另一個人,眼神接觸、裸體、沐浴間蒸汽,那是一種期待與暗示。
它告訴觀眾,同志電影一個觀影樂趣其實是在於暗示之樂、猜測之樂:他是不是GAY?他是不是對我有意思?他是不是要我跟他去?那就有了曖昧,生出種種可能。接著一個人是警察,而另一個人身分證邊緣沾有白粉:衝突浮現了,從此決定了身分和位階。
當然,觀看《鬼家人》的觀眾會在開場後的片長中,輕而易舉陷入種種比較,開始嫌裡頭出現的同志酒吧不夠新世紀、嫌角色很刻板、嫌情節都是套路。基本上這些抱怨都是雞蛋挑骨頭,其實你很愛這部電影對吧。
「對,但⋯⋯」,可這些「但是」也都沒有錯。事實上《鬼家人》最好的地方就在於,它刻板。
電影刻意刻板,不需要暗示、沒有猜測、不留陰影,鐵板一塊,但不停翻轉它。大玩各種刻板印象和情節:王淨有悲慘身世變身大魔王,刻板;但她最後突圍而出還嘲弄自己和劇中角色,翻玩刻板;電影讓主要人物充滿各種身份刻板形象,最後要異性戀男孩喊了老公。翻玩刻板。
《鬼家人》是部加法的電影,刻板讓一切變得好操作,很多類型、議題疊疊樂,翻來弄去。這才是導演和編劇真正厲害的地方,觀眾看得很樂,因為段子很多,很滿。他厲害在於高車流量卻能保持流暢,是條高速公路,爽在那種拋接梗的速度,一個還有一個,哭哭笑笑,是部悲喜劇,笑到翻車、哭到沒叮沒噹,很多風景,雖然也只是路過。
但加法未必加分,我以為《鬼家人》真正能成為台灣電影的TOP,他做得頂好的部份其實是在:
第一,這是一部在同志婚姻法通過才可能實現的電影。讓電影背景不是想像,而是現實。本片的存在是我們這座島嶼人們共同的驕傲,電影呈現本身也確實值得我們驕傲。
第二,漫威電影有第二、第三、第四階段。我在想,如果將來有人討論台灣同志電影發展,未必要把《鬼家人》放在同志電影脈絡裡,但它提供一個新階段的開始,當眾多同志電影還在「同志如何摸索自己」、「認識同志」,這部電影涉及更多同志電影可以開展的議題,例如「同志家人的出櫃」、「當同志有自己的家」、「同志步入婚姻關係後整個社會所需開展的新脈絡」,電影未必深入,但好歹是個開始。我們需要更多問題。
第三,電影並不是以婚姻為終極目標。古典愛情結束在公子和王子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現代愛情敘事並不把婚姻當成一個句點,往往只是一個階段。
《鬼家人》中設定鬼消失的前提是「完成心願可以上天堂」,但林柏宏演出的同志角色毛毛並不因為「同志可以結婚,而我也結婚了」因此獲得滿足,他真正想要的到底是什麼?思索這點讓電影有了深度,其實也才給我們最好的教訓不是嗎?同志們,能嫁給許光漢或林柏宏是人生的高光時刻,但可以結婚又怎樣?那不是同志運動的完結,也不是追求權益的終點。
那BOTTOM去哪裡了?
說到林柏宏,他真是一個好演員,接受ELLE雜誌訪問時談到演技訣竅,「其實我覺得有一個方式很好表現出角色,是走路的姿勢,可是⋯⋯毛毛不會走路,我當初想說糟糕!」走路便能建立一個角色特質,光這句話就知道林柏宏多懂戲,演員這條路一定被他越走越長。
我覺得林柏宏的話能延伸出一個討論是:與其說毛毛不會走路,不如說,那是因為電影沒有BOTTOM。
是阿,誰是TOP誰是BOTTOM?此中應有本,許光漢和林柏宏的互動可以變成100本同人誌和周邊。
但林柏宏說得真的沒錯,「毛毛不會走路」,說到底他演的鬼沒有BOTTOM。他沒有下半身;這部電影也沒有什麼下半身。電影是普級,關於黃色笑話,或是裸露,有時放個面紙盒,多半是點到為止。
鬼沒有下半身,電影中的同志沒有下半身,毛毛沒有性需求。對象是同志或非同志都可以,不會體位不合、早洩、太快到,沒有太大或太小的問題,更不會因此假高潮或含著就睡著了——同志沒有下半身,意味他不會有太多冒犯觀眾的部份。
於是看這部電影的觀眾像是參加一場豪華的同志遊行,而且裡面沒有只穿c字褲和露鳥辣眼睛的gay,只有阿嬤說:「我的心願是支持孫子結婚。」宣傳時噱頭喊得震天價響:同婚加冥婚。但其實電影內在非常的保守,說它情節刻板,但又不夠刻板,它其實聰明得很,真要玩刻板形象,其實很容易冒犯,但他不開基督徒天主教徒玩笑、不挑戰反同婚乃至反同論述,甚至不讓同志有身體,眼不見為淨,這下你怎麼反它?
那麼,我們需要下半身嗎?
當然需要,因為性是人的基本需求——所以,電影中毛毛喜歡怎樣的人?我們知道他的願望(保護北極熊?),但我們知道他的慾望嗎?
他是人,也是男同志。所以,毛毛會厭女或恐女嗎?他曾經因為性別氣質遭受欺負嗎?他有三八或雞巴朋友嗎?林柏宏想在上面或下面?他能說「死gay或老公」,觀眾把他當笑料,但如果他說「想射哪裡?裡面或臉上」,還笑得出來嗎?
《鬼家人》的進步是,同志不是為了結婚而活;但它停在那裡的部份則是,他活著又和所有其他人有什麼不同?是不是男同志對角色的分別到底是什麼?或者,說到底,死掉的同志才是好同志。會不會真的就像電影裡許光漢說的,養他還真的和養條狗沒什麼分別?
只有愛不行嗎?
所以,《鬼家人》好的部份在於大玩刻板形象,如果要更好,那它必須更敢玩。那麼,電影中最大,而沒被翻轉的刻板形象是什麼?要我說,那就是「愛」本身。
作爲電影的尾聲,大結局,觀眾將得知作為婚姻的阻礙者之一,同志的異男老爸是很愛同志兒子的。但老爸為何阻止同婚呢?電影花了很長的倒敘(甚至要在倒敘中在倒敘)告訴你,爸爸看到同志有小三,但爸爸作為異男憨慢說話,乾脆不說,直接反對。
簡單總結六個字「其實我也愛你」,於是沒有人是壞人,大家都很有愛。接受了,已經死掉的同志都重新被充了電,像被激活——我倒覺得這裡是整個電影最寫實的部分。
我就問,在現實的語境中,請問有任何人是因為恨而反對同志結婚嗎?答案是:沒有。真的沒有。
重回世紀初始的同婚戰場,細數反對同性婚姻者的理由:有人因為愛著自己的信仰而反對同志結婚,有人因為愛著傳統建構出的性別與婚姻形象反對同志結婚,有人因為愛著異性戀才正常的社會而反對同志結婚。
他們都有愛,而沒有一個人在自己的故事裡是反派。可是,就是因為有愛而反同;可是,就是因為有愛而反對同婚。所以,有愛就可以了嗎?有愛就可以被原諒的嗎?
《鬼家人》真正的刻板,不是操作刻板人物玩刻板形象,那些都很棒。電影的刻板在於太容易和解,似乎有愛就可以被寬容,它重重提起(一個家長反同婚的起手式),卻輕輕放下(我反對也是因為愛)。
讓我再度陳述一件事實:2018年針對同婚進行全台公投時,面對「民法條文婚姻規定限定為一男一女」的選項時,同意者是多於不同意的,也就是同婚反對者是多於支持者的。你問那些反對者哪一位是沒有愛的?你問他們哪一個不是因為他們的愛投下票的?
他們的每一票不但有愛,而且還有法源根據。要我說,愛才是最傷人的東西。
同志是這樣變鬼的,鬼不是因為恨,而是因為人們自以為的愛,自以為的正義,所以鬼很冤,哪有不厲的。讓我們套句《動物農莊》的話:「所有動物都平等。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在台灣的情況是,所有人都有愛,有些人的愛比別人更應該是愛。如果總是「因為那是愛,沒問題的啊。」很好,活該同志永遠都是鬼。愛恰恰好是現代社會最大的偏見。
只要曾為這部電影那個長得受不了的尾聲流下一滴淚的人,都該想,在一個裂解的世界,在一個各自都說愛,其實人鬼殊途的社會裡,若老公不是許光漢,那誰去幫鬼和人說「我們是一家人呢?」
所以,只有愛是不行的。
我傾向去解讀《鬼家人》中最該被看重的,不是愛,不僅是愛,而在於溝通,在於就算相隔陰陽界,依然有對話的可能,要像裡頭許光漢那樣耐心並同理,聽完「我也很有愛」,然後變成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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